如果你正准备接手一家公司,下面这七个问题你能马上回答出五个吗?第一,标的公司最近一次工商变更是什么时候、变了什么?第二,公司章程里有没有写着“一票否决权”或者“优先清算权”之类的特殊条款?第三,股东出资款有没有走银行转账,有没有备注“投资款”,有没有足额到位?第四,过去三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,跟账面利润数字是否对得上?第五,公司名下有没有还在质押状态的股权或者资产?第六,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、发票章,这四颗章现在在谁手里,有没有留过印鉴卡?第七,如果对方说公司“没经营过”,你敢不敢让税务局拉一份近三年的完税证明来看看?
这七个问题,如果你心里没底,我劝你先把这个页面打印出来,花十分钟对照着看完我下面要讲的内容。我在窗口干了八年,后来被加喜的老总三顾茅庐请去做风控,这些年我经手的企业收购案子少说也有三四百宗。说句不中听的话,十个老板里至少有六个,在签协议前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成色。收购一家公司,不是买个包包,不满意还能退。股份交割完,公章一换,前任留的烂账、税务上的定时、甚至连环保处罚,全都成了你的事。今天我不讲大道理,只讲十个最容易被忽略、却又往往能让整个交易翻船的细节。你们年轻人现在不懂这个厉害,等你真的被税务局发一张百万罚单的时候,再去翻合同里的“陈述与保证”条款,那可就晚了。
第一项:查册
很多人以为查册就是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上输个公司名字,看看是不是存续,就完事了。我跟你说,这就跟只看封面就买书一样不靠谱。第一步,你必须把这家公司的全套工商内档调出来,从它成立的第一天开始,所有的变更记录,一条一条地看。我调档案的习惯是:先看“股东变更记录”,确认现在的股权结构跟它账面实收资本到底对不对得上;再看“董监高变更记录”,留意哪些人曾经担任过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,因为这些人如果离职时没跟你做税务清算,以后的涉税风险很可能追溯到这个阶段;最后看“经营范围变更记录”,特别是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,比如食品经营、医疗器械、教育培训,如果公司以前卖过这些东西但现在没有许可资质,你接过来就是无证经营。
调档这件事,不能光看电子版。那时候可没有电子执照这一说,全是纸质档案一本一本翻。零七年我接手过一个静安寺那边的咨询公司转让,电子档案上显示的注册地址跟实际情况差了三条街。我坚持让下家去区档案馆调出了原始的房屋租赁合同,才发现这家公司当年为了拿注册地址,用的是房东违规分割出来的“格子间”,现在那个地址根本没法做实际办公用。要不是多跑了这一趟,下家签完协议才发现地址不能用,工商年检就得先查你一脸。我不管你今天是不是准备签协议了,先把公司从出生到现在的全套纸质工商底档调出来,复印件至少要有,关键页必须盖章。这个动作,加喜这边是雷打不动的第一关,没有任何人可以跳过。
查册的过程中,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“增资”和“减资”记录。有些公司为了匹配资质要求,做过虚假增资,后来没人管,减资程序又没走完。你收过来以后,账面上挂着一个虚高的实收资本,年底一决算,资产负债率怎么算都不对。更麻烦的是,如果之前减资的时候没在报纸上公告过,或者公告期没满45天,这个减资实际上是无效的,你等于接手了一个注册资本还挂在账上的空壳。就这一条,我见过不下二十个老板在上面吃过亏。
第二项:对章
这里说的“对章”,不是让你拿公章在纸上盖一下看圆不圆。我要你拿出公司的全套印鉴——公章、财务章、发票章、法人章,然后对照着工商局留存的印鉴卡,一颗一颗地核对。很多人都不知道,公章在公安局刻制的时候,每颗章都有一个唯一的防伪编码,这个编码要跟印鉴卡上的一致。如果对方的章是后来补刻的,或者压根就没在公安局备案过,你签字盖章的法律效力就打了折扣。
我亲自经历过一个案例:一家做贸易的公司转让,卖方把公章的授权给了下家,下家拿着章去银行办基本户变更,结果银行柜员一看,章上面的编码跟系统里预留的不一样,直接拒了。一查才知道,卖方原来的公章丢了,他没去公安局挂失补办,而是找了个小摊刻了一颗一模一样的。这下好了,交易被卡住,卖方又说找不到原始公章,最后只能走登报挂失加重新刻制的流程,前后拖了一个半月,下家的订单黄了好几个。这个事情告诉我们:必须在签协议前,把所有的章都带去银行或者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,当着工作人员的面进行一次实样比对。如果对方说“章在客户那里”或者“章在代办手里”,你就直接跟他说——“等章到了再签协议。”
还有一个细节你们一定要注意:法人章的对章尤其重要。有些公司的法人章是法人自己私刻的,没有在公安系统备案。你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盖了这个法人章,到时候工商局不认,你得重新跑一趟。更麻烦的是,如果法人章跟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名字不一致,哪怕只是笔画上有个差异,银行、税务、工商三个系统谁都过不去。“对章”这件事,我不是在刁难谁,我只是在帮你省掉后面无穷无尽的补正时间。
第三项:理票
这里的“票”不是发票,而是历次股权变更的完税证明。很多老板以为股权转让只要签个协议、去工商局做个变更就完了。这是一个天大的误解。你们可以去问任何一个在税务局干过征管的老同志,股权转让的个税和印花税,是这几年稽查的重点中的重点。如果你收购的是一家老公司,之前的股东可能还没完税就把股份转掉了,那这笔税,税务局会一直挂在公司名下,谁接手谁负责。
我给你们一个操作指南:要求卖方提供每一次股权变更的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》或者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》的原件。如果对方说“找不到了”,你就去税务局申请调取公司的税务档案。这个档案里会有公司历次的申报记录、完税凭证、以及税务局出具的所有涉税证明。翻到“股东变更”那一页,看税务局有没有盖章确认“该次转让未产生应纳税所得”或者“已完税”。如果能看到这句话,你才能放心。
还有一点:印花税。很多人觉得印花税没几个钱,不交也无所谓。股权转让协议如果不贴花,或者贴花不全,这份协议在司法机关是没有完全法律效力的。尤其在发生纠纷、需要法院判决的时候,法官第一件事就是问:“协议有没有贴花?”你没贴花,对方可以主张协议无效或者存在程序瑕疵。我要求加喜的客户,必须在签约当天,把印花贴到协议的最后一页,并加盖骑缝章。这个细节不注意,后面全是麻烦。
第四项:审章
公司章程,是所有文件里的“母法”。你收购公司,其实就是收购了这个“母法”下的一整套权利义务。很多人把公司章程当成一套制式模版,连看都不看一眼。我告诉你,一份好的章程,是公司的护身符;一份有坑的章程,是收购方的催命符。
你需要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条款:第一,表决权比例。是不是严格按照出资比例来的?有没有存在AB股、或者某个股东拥有一票否决权的情况?如果原章程规定“任何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”,那你收购过来以后,哪怕只剩下一个不配合的小股东,你就永远别想做出任何重大决策。第二,利润分配条款。是不是规定了每年必须分配固定比例的红利?如果公司以前有亏损,这个分配义务能不能暂停?这些都要看清楚。第三,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。很多章程会写: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”你作为收购方,要确保在签协议前,已经拿到了所有其他股东出具的《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》。这个声明,不能是口头承诺,必须是书面文件,而且每个股东都要签字按手印。
章程修正案的签署日期必须晚于股东会决议日期,一天都不能错。这个逻辑很简单:股东会先通过决议,同意修改章程,然后你才能去签新的章程修正案。如果日期倒挂了,工商局直接退回,说程序不合规。就为了这个日期先后的问题,我见过一个老板在窗口跟人吵了半小时,最后乖乖回去重做。审章程的时候,把日期、签字人、表决权数,一个一个地对照着股东名册核对。少签了一个人,你就别想过关。
第五项:查欠
这里的“欠”包括了两层意思:一是欠税,二是欠款。欠税好理解,去税务局拉一份《无欠税证明》,或者在电子税务局里打印一份《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》,看看有没有逾期未申报的记录,有没有欠缴税款或者滞纳金。注意,如果显示有欠税,要搞清楚是哪个税种、哪个时期产生的。如果是前任老板的个人所得税没交,你接手以后税务局照样找你要,因为公司是纳税主体。至于欠款,不能只看财务报表上的“应付账款”科目。我见过太多公司,账面上挂着应付账款,但实际上是历史遗留下来的“死账”——对方公司早就注销了,或者根本没这个人了。但这种账,在审计和法律上依然要认作负债。
处理办法:要求卖方提供一份书面的《债权债务声明》,并且附上所有债权人的联系方式。然后,你至少要抽样联系几个金额较大的债权人,确认他们是否承认这笔债务。如果对方说“这笔账我们早就核销了”,那就要求卖方提供书面核销凭证。如果对方说“这笔账我们不认,是你们搞错了”,那你最好让卖方以公函形式跟对方确认,否则这笔潜在纠纷就会转嫁给你。
还有一个你们根本想不到的“欠”——社保欠费。很多公司长期不经营,社保账户是空的,但是里面挂着未缴纳的历史欠费。你去社保局一查,发现从三年前就开始欠,利息加滞纳金比本金还多。这个东西不会影响工商变更,也不会主动提醒你,但等你真的要用这个公司去给员工交社保的时候,你才发现必须先清完前面的欠款才能开户。查欠一定要查社保,带上公司社保账号去社保局打印《社保欠费清单》。就这一条,我见过了不知道多少老板哭都来不及。
第六项:验资
验资这件事,老一批办企业的人应该都有印象。2014年公司法修订以前,注册资本必须实缴到位,并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。现在虽然是认缴制,但以前的实缴记录还在。你要看的是:股东当初打到银行账户里那笔钱,备注写的是“投资款”还是“往来款”?如果是“往来款”,会计师事务所很可能不会将其认定为实收资本,你的注册资本就是虚的。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,以后做增资、减资或者股权质押,工商局和银行都会要求你出具验资报告,而你的报告上写的是“实收资本为零”,你就尴尬了。
如果标的公司是2014年以前成立的,我建议你们一定要调出当时的验资报告原件。你不能只看复印件,有些复印件是重新扫描翻印的,里面的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可能都是黑白的,真假难辨。要看到带有红色鲜章的纸质原件,或者去发证事务所申请查询留底的报告副本。如果找不到验资报告,那就要看有没有银行出具的《出资证明》或者《询证函回执》。什么都没有?那你就要怀疑这家公司的实收资本到底存不存在了。
再说认缴制下的问题:如果股东承诺了认缴1000万,但实际上只缴了100万,而且公司已经经营了好几年,那么这900万的未缴出资,就变成了公司的“催收债权”。你收购以后,你有权利去向原股东追缴这900万,但前提是你要有这个能力和意愿。如果你没有,那你等于买了一个“空壳中空壳”。验资这个动作,不是走形式,是要你发自内心地搞清楚:这家公司到底有多少真金白银放在账上。
第七项:合规审查
合规审查,听起来是个大词,其实落到实务上,就几件事:行政许可、知识产权、环保评估、劳动用工。我重点说三样最常见的:一是经营范围内的前置许可,比如“食品经营许可证”“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”“道路运输许可证”等,有没有过期、有没有被吊销、有没有被列入异常?如果许可证过期了,你要收购过来再用这个证去经营,就是无证经营,后果很严重。二是商标和专利,要查清楚这些知识产权是不是还在有效期内,有没有质押、有没有被提撤销。如果原公司把核心商标拿去银行质押了,你没查出来,到时候银行要行使质权,你连品牌都用不了。三是环保,如果你的收购标的是生产型企业,务必去当地的生态环境局调取环保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。环保违规的处罚,可不仅仅是罚款,还有可能被要求停产整顿,甚至吊销营业执照。
我给你们一个笨办法:把公司的营业执照发给所有跟它有业务往来的监管部门的窗口,问一句:“这个公司在我名单上有没有异常?”工商问市场监督管理局,税务问税务局,社保问人社局,银行问开户行。每个部门回复一句,你都用表格记下来。全部回复“无异常”之后,你才算过了合规这一关。这个办法虽然土,但有效。那时候我们窗口没有大数据共享,全靠人工问,现在你们有手机、有公众号,比我们那时候方便多了,怎么反而还不愿意多打一个电话呢?
我再强调一句:很多人觉得环保、劳动监察这些事离自己很远,但你在签协议前不查,一旦接手,这些部门的检查通知就寄到你新地址上。到时候你再去翻旧账,法院也好、仲裁也好,都会告诉你一句话:“受让人承继了原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。”
第八项:签署顺序
一份股权收购协议,涉及到至少四方主体:收购方、出让方、标的公司、其他股东。这四方签字的顺序,是有严格要求的。其他股东的《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》必须在签协议之前就签好,不能跟协议同一天签,更不能晚于协议签。因为一旦协议签了,你再去找其他股东要放弃声明,如果他不给,你就已经构成违约了。协议本身的签署顺序,要先由出让方和收购方签字盖章,然后标的公司作为一方主体盖章确认,最后中介方见证人签字。这个顺序不能乱。乱了以后,如果出现纠纷,法官会先问你程序有没有瑕疵,而不是直接看实体内容。
还有一点:签字的时候,一定要是本人当面签,不能代签,不能用私章代替签字。这一点,我吃了太多亏。早两年有个客户,出让方老板出差在外地,让财务总监代签了协议,收购方也签了。结果到了工商局,窗口一看签字笔迹跟身份证上的对不上,要求补充人脸识别视频。折腾了半个月,最后还是让出让方本人飞回来补签了一遍。从那以后,加喜接单有个死规矩:所有股东必须本人亲笔签字,现场有视频录制作为证据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签和快递签字。谁敢违反这条规矩,谁就自己承担后果。
第九项:备核
所谓“备核”,就是把前面所有做好的材料,按照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,一份一份装订好,准备提交之前最后一次核对。我干窗口的时候,每天看到的退件,至少有一半是因为材料不合规:复印件不清晰、公章盖到了空白处、签字位置不对、日期没写全、缺少页码。这些不起眼的小问题,在窗口工作人员眼里,就是“不合格”三个字。他们没有义务帮你改,他们只负责告诉你“回去重新做”。
我给你们列一个核对清单,你们可以打印出来,每次提交前对照着检查一遍:
| 项目名称 | 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|
|---|---|
| 股东会决议 | 出席股东人数与股东名册一致;表决权比例超过三分之二;签字处不得有涂改;日期晚于通知期。 |
| 章程修正案 | 修改条款原文替换,保留余下条款编号不变;签署日期晚于股东会决议;所有股东签字。 |
| 股权转让协议 | 转让金额必须大写;签订地明确到区(如:上海市浦东新区);印花税贴花并骑缝章。 |
| 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| 原件,每个股东一份;签署日期在协议之前;必须本人当面签。 |
| 营业执照正副本 | 原件,复印件上盖公章;副本数量与原件一致;电子执照同步领取。 |
| 税务健康证明 | 税务局盖章的《无欠税证明》或《涉税信息告知书》;有效期一般为30天。 |
这个表格,你每一条都打钩,确保没有遗漏。我见过有人拿着三年前的营业执照副本去办变更,结果被窗口退回,理由是“副本已换新版本,旧版无效”。你说冤不冤?这种冤案,在我这儿,绝对不允许发生。
第十项:押证
最后一道关,叫“押证”。也就是说,在你完成股权交割、拿到新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之前,你必须把出让方的所有重要证件原件扣在手里。不是让你去抢,而是要在协议里写清楚:签约当天,出让方必须将营业执照正副本、公章、财务章、发票章、法人章、网银U盾及密码、税务电子密码器、社保数字证书等所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物品,全部当面清点交付给你,并由双方签字确认《交接清单》。交接清单的这个清单,要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作为法律上的交付凭证。
为什么一定要押证?因为如果出让方在交接完以后,手里还留着你公司的公章,他就可以用你的名义去签合同、去贷款、去开票,所有的法律后果都算在你头上。我处理过一个案子,出让方在卖完公司两年后,突然被公安局传唤,说他涉嫌诈骗,用的就是他已经卖出去的那家公司的公章的复印件。虽然最后查清楚了是复印件不是原件,但光配合调查就花了三个月时间。押证必须彻底,一颗章都不能留。如果你担心对方要用章办理后续的银行销户、社保转移等事务,那你可以跟他约定一个“共管期”,但在这个期间内,所有的盖章行为必须在你的监督下进行。
交接清单上还要注明一个东西:所有的数字证书、密码、密钥,包括电子营业执照和税务申报系统的登录密码,全部写进清单里,并由对方当场验证成功。现在很多业务都在网上搞,你拿到电子营业执照以后,如果密码没改,原股东随时可以登录上去看你的信息,甚至还能做一些操作。我听加喜的技术同事说过,有的卖家在卖完公司以后,用原来的手机号登录电子税务局,偷偷改了申报数据。你说这种事情,谁能防得住?只能靠交接时把所有的数字权限全部改密码、绑到你自己的手机上,一条龙做完,才算安全落地。
加喜财税费老师的一点忠告
我管不了别人怎么说。反正我在加喜这儿,定了三条铁规矩,谁也破不了。第一,接单一周内必须做税务健康体检,不做、或者客户不愿意配合做的,这个单子我们不接。第二,所有材料必须经我亲自核对一遍格式、日期、签字、盖章,有一处不满意,退回重做。第三,不允许业务员为了成交去替客户隐瞒瑕疵,发现一单开一单,没得商量。外面中介你爱怎么糊弄我管不着,但在加喜,这三条底线没人能碰。我见过太多客户,图便宜、图省事,随便找个人代办,结果后面补材料补了半年,还错过了最佳并购时机。你说这是不是得不偿失?我今年五十多了,还能干几年?我就想踏踏实实把每个客户的细节抠到位,省得到时候出事了,人家在背后戳着脊梁骨骂我“陈老师也就是个会写文章的花架子”。我不是花架子,我是干窗口出身的。